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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个人所得税(个人车辆租赁公司使用如何纳税?)

2024-05-19 18:11:35 来源: 爱一说车 点击:4

个人将车辆租赁给公司使用主要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以及印花税等。

一、增值税。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属于非经营性活动,因此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员工为本单位提供车辆租赁服务,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现行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车辆出租适用3%征收率,因此,一般来说,个人车辆出租收入按照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但对个人按次不超过500元免征增值税。

个人一次性收取租金如果分摊所属月份未超过10万是否免征增值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由此可见,“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仅适用出租不动产,动产租赁并不适用。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税率为1%。若增值税免税,应交城建税也为零。

三、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的3%计算缴纳。若增值税免税,应交教育费附加也为零。

四、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若增值税免税,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也为零。

五、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在计算财产租赁所得时,纳税人可依次扣减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在扣除的税费中,增值税不在扣除范围内,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财产租赁所得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减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因此,对一次性收入可以按月平摊,如果每月租金在800以下,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意:在实际操作中,个人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有的地方税务机关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印花税。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为租金的千分之一。在确定印花税计税依据上,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不含税。具体来说,企业的经济行为需要缴纳印花税时,需要按照不含税的合同金额,计算需要缴纳的具体金额。不过,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虽然是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但是如果合同当中,没有明确注明增值税的具体金额,就需要按照合同总额计算印花税。在实操中,有很多纳税人还没有于签订合同中实行价税分离,从而导致多交印花税。

注意: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 10号公告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实际执行上,一般省份都执行的是减半征收。因此,个人车辆租赁公司使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费附加以及印花税都可以享受减半征收政策。

建议:对于个人经常性的出租车辆业务,建议个人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好处:一是增值税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即便是缴纳增值税,还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可以抵扣;但个人车辆出租即便是缴纳了增值税,也不能代开专用发票,也就是公司不能取得抵扣凭据。二是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后,个人所得税就不适用“财产租赁所得”税目,而是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负较低,并且现行政策对个体工商户年所得在100万以下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且核定征收照样可以享受。

个人车辆租赁公司使用如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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