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汽车站附近站街女(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搞黄色,涉黄者,四人被抓获)
夜深人静,为何会有个别人在外游荡?男女在路边徘徊所为何物?形迹可疑,遇到巡逻民警便面露慌张......

近日,民众警方在巡逻时,快速查获2起卖淫嫖娼案件,抓获4名违法人员!
民众公安分局日常组织警力在辖区内开展巡逻防控工作,不仅在构筑了一道道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也在检查中有些“疫”外收获......深夜发现2男子,一查竟是结伴嫖娼。4月10日23时许,民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民众镇民众中心市场附近路段时发现2名男子深夜在外徘徊,行迹可疑,遂上前盘查,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询问。

经查,钟某友(男,33岁,湛江市人)、李某盛(男,40岁,茂名市人)2人于4月10日22时许一起在民众镇中心市场附近分别与2个“站街女”以100元的价格付完费用后,在上述地点附近的某出租房内进行嫖娼,结束离开步行到路边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钟某友、李某盛二人因嫖娼各处以行政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路边一对可疑男女
民警迅速出击现场查获违法行为
4月11日22时许,民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民众镇兴泰路附近路段时发现一对男女在路边交谈后双双进入某出租屋,有卖淫嫖娼嫌疑,随后民警迅速锁定该2名嫌疑人,并追踪至某出租屋内将其一举抓获。


经审讯,殷某会(女,34岁,四川省泸州市人)、邓某忠(男,39岁,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2人均如实陈述了于4月11日晚上在民众镇兴泰路某出租屋内进行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卖淫的殷某会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对嫖娼的邓某忠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法律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卖淫嫖娼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破坏家庭和谐,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民众警方对于这种违法行为,一以贯之的都是“零容忍”理念和“露头就打”方针,严厉打击整治!
同时,再次郑重提醒大家:拒绝“黄赌毒”!民众警方将不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从严打击!也希望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不良诱惑,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净化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