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

汽车修理项目(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如何进行「定损、维修」)

2024-06-02 11:25:31 来源: 爱一说车 点击:4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损失数额认定是最常见的焦点问题,那么车辆定损成为关键。车辆不定损能维修吗?定损了未维修,保险公司能理赔吗?定损后可以不去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厂吗?车主可以单方对损失进行评估吗?本文将对此进行分析。

一、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流程

1、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保护第一现场,打开双闪避免二次事故。

2、报案:首先向交警部门报警,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车险事故发生后,必须48小时之内报案。

3、现场场查勘:配合保险公司、交警大队现场勘验。

4、车辆定损:

定损方案:定损员会根据现场勘验及材料等,制定详细的定损方案。定损方案包括维修项目、维修金额、零部件更换等内容。

定损报告:定损员完成核算后,会生成一份定损报告,其中包括事故经过、车辆损失的详细情况、修理方案以及费用明细,这份报告将成为后续理赔的依据。

重新定损:如果车主对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和给出的金额不满意的话,可以要求相应的保险公司重新进行定损,也可以委托相关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

5、事故维修

确认定损方案后,车主可以将车辆送至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也可以自己选择4S店进行维修。

6、车辆损失的赔偿

维修完成后,车主需向保险公司提交维修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理赔。

车辆维修费的证据包括:事故认定书、行驶证、驾驶证、现场事故照片、维修记录、发票等相关材料。

延伸阅读1:未经定损,就维修的事故车辆,保险公司理赔吗?

实践中,车辆因发生事故造成损坏的,一般做法是先由评估机构对车辆的损失进行鉴定,再送去维修点进行维修,由责任方支付维修费用。那么,如果事故车辆未经定损就送去维修的,此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

车辆定损并非认定车辆损失的必经程序和唯一途径,即使受损车辆未定损,受害方仍有权主张车辆损失费用。

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够证明车辆损坏是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而车辆修理清单及发票等证据则能够证明车辆因交通受损而产生修理费的事实。

因此,如果肇事方对事故车辆的修理费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持有异议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肇事方应当举证证明。

车主自行维修,仅提供了维修清单以及相关照片,难以认定相关损失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将因此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汽车维修点不具备从事价格鉴证的相应资质,其修复车辆时不仅考虑到恢复车的原有状态和性能,往往还会考虑到车辆各细节处尽最大可能做到美观,难免会增加了总的修理费用等。

延伸阅读2:定损后可以不去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厂吗?

车辆受损后的如果进行了定损,不必一定非要去保险公司指定的地点维修,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修理厂。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去指定的维修厂修理,属于格式条款。

延伸3:定损了,但未去维修,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吗?

车主在投保车辆发生事故后,已由保险公司定损或者由物价等第三方评估,车主出于种种原因,往往未去进行修理,而是先向保险公司索赔。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经修复,不影响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现保险车辆的损失已经实际发生,损失金额也已定损,该物损是否修复不影响被告的赔偿责任。

延伸4、能不由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吗?

发生车辆损失时,可以由保险公司定损,也可以委托物价局进行定损,如果觉得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价格,不合理,可以委托物价局,在保险公司和物价局的价格认定中心所评估的价格有冲突时,法院往往采信物价局的评估。

如果不认可物价局评估结果,可以申请上一级物价部门对价格进行重新评估。但最好通知保险公司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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