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6 18:46:48 来源: 爱一说车 点击:9
扬子晚报网5月23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5月21日上午11时许,南京江宁公安分局麒麟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运粮河东路上,发生了一起两辆电动车碰撞事故,现场有人受伤,希望派警处置。该中队接警后,立即安排周边警力赶往现场。
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询问受伤的电动车驾驶员,在确认伤势并无大碍后,随即对事故过程展开调查。
民警经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时,电动车驾驶员张某沿运粮河东路主路右转弯,准备进入晨光苑小区时。结果吴某在转弯时,导致沿运粮河东路辅路直行行驶的电动车驾驶员高某避让不及,撞上后摔倒受伤。
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根据还原的事故过程,民警判定此次事故应当由右转电动车驾驶员张某承担全部责任。
民警现场对驾驶员张某展开批评教育,指出他在主路上骑行电动车的错误行为,还有在右转弯时没有观察身后车辆,也是错误的。同时,民警也批评了受伤的电动车驾驶员高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两位驾驶员都对自己怀有侥幸心理而感到后悔。
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最终,双方约定在高某前往医院检查完身体后一同前往中队做进一步处理。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