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4 10:13:11 来源: 爱一说车 点击:7
车辆价格以车辆不含税费金额为准。
2022年8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商通过“我的江宁”APP专用程序,录入新增个人购车者订单信息,订单信息一经录入不得更改。信息主要包括:
1.购车人基本信息(姓名、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手机号);
2.购车订金凭证(POS小票、银行对公转账凭证或微信、支付宝对公转账凭证等);现金支付购车订金的或手写收据订金凭证的,不在本次补贴申报范围;
3.购车合同;
4.订购车辆型号及价格。
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人下载登录“我的江宁”APP,通过“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申领系统”在线填报并上传以下材料:
1.购车人基本信息(姓名、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手机号);
2.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购车订金凭证(POS小票、银行对公转账凭证或微信、支付宝对公转账凭证等);现金支付购车订金的或手写收据订金凭证的,不在本次补贴申报范围;
4.购车合同;
5.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6.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卡。
注:申请人应为车辆所有人,申领填报的手机号、购车合同、订金凭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及银行账户所有人须属于同一人。
2023年1月1日起,区商务局会同公安、税务、大数据局等部门对个人申报信息进行联审(审核期间,由司法部门会同公证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公证);审核通过后,由区商务局将补贴资金汇入购车人本人账户。
活动实施过程中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87189002(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