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2 10:28:07 来源: 爱一说车 点击:15
央广网深圳11月3日消息(见习记者 常迪 陈思源)2023年11月1日,深圳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正式实施,加大了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的监管力度。新规实施后情况如何,记者走访了电动车数量较多的城中村和地铁站一探究竟。
新规规定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或者充电。但记者在长龙地铁站A出口发现,这里的道路两旁停放了许多电动车,几乎占据了一半人行道空间,很多电动车的停放位置早已超出了划定区域。时而还有人骑着电动车在人行道上驶过,十分危险。据住在附近的陈先生说,这样的情景是这里的常态,每天都有很多电动车停在这里。“有很多人上班的时候把车停在这儿,下班再骑回家,住里面城中村的人离地铁站有段距离,所以开电动的人特别多。”
记者停留观察了一会儿,发现这里上路的电动车大多都有牌照,但还是有少量电动车“无牌上路”,部分驾驶员存在未佩戴头盔的违规情况。
而当来到附近的城中村时,记者发现这里的街道上随处可见电动车的身影,甚至连楼宇之间狭窄的通道里都停放有电动车,停放位置并不在划定区域以内。
长龙地铁站附近电动车停放点(央广网发 见习记者 常迪 摄)
城中村楼宇间停放有不少电动车(央广网发 见习记者 常迪 摄)
那么如此大的电动车数量,充电桩是否够用呢?记者在村里逛了一圈,发现有些居民楼楼下配有充电桩,数量在8-10个左右,工作日下午只有几辆车正在充电。
家里有电动车的李女士告诉记者,白天充电桩还是够用的,但如果是晚上可能就要排队,很多人下班回来都要充电,凌晨是排队最多的时候。
而当记者问到是否有人私自拉电线充电,李女士表示一直都有。“在充电桩充电的话贵一点,而且有些人不想排队,他住一楼的话从窗台上扯个排插就可以充了。有时候充完都不拔,线就放在外面,电源也不关,挺危险的。”
在走访时,记者也见到了有住户违规私拉电线充电,充完电后直接开车离开,私自拉出的电源就留在原地。
城中村内充电桩(央广网发 见习记者 常迪 摄)
城中村内住户私自拉电线充电(央广网发 见习记者 常迪 摄)
当记者问到是否知晓深圳新出台的条例时,李女士说自己知道,“社交媒体上刷到很多,我觉得罚的有点重,但可能罚的重就是为了让那些不守规矩的人重视起来吧,这边电动车出过很多事故的,挺吓人的。”
一旁刚充好电打算离开的王女士接话说,其实很多人也不想违规,但电动车太多了,可以停车的区域和电动车数量不匹配,有时候想找位置停但是都停满了。“城中村电动车都很多的,停车位和充电桩根本不够用,所以违规的人就多。”王女士说,电动车上牌照需要提供证明,但二手车车主大多都拿不出来发票,更没有合格证,所以上不了牌。因为二手车便宜,不少人买。
随后记者查阅了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电动车上牌登记要求,深圳规定办理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须为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所需资料为车辆所有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非深圳户籍还需要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明(进口车提供进口凭证)、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和购车发票这两项是许多二手车车主无法提供的,也是造成二手车上牌难的主要原因。
一圈走访下来,记者发现下班高峰期和夜晚电动车数量较多时,有些电动车违规疾驰在机动车道上。
晚间城中村电动车数量增多(央广网发 见习记者 常迪 摄)
而在五和地铁站,情况也并无太大差异。以地铁口为中心的50米内停放了数量繁多的电动车和自行车,地铁站外墙上可见“请锁好车辆”的警方提醒。由于车辆停放位置在人行道上,让本就不宽敞的人行道略显拥挤,人行道上还时不时有电动车经过。在地铁口旁边的广场上更是聚集了数以百计的电动车,尽管相关管理者用围栏划分了一块停车区域,并且贴出“电动车请自觉停放于划线区域内”的告示,但这块区域显然不能满足如此数量级的电动车的停车需求。
五和地铁站出入口电动车数量繁多(央广网发 见习记者 陈思源 摄)
离地铁站不远处便是和磡村,正值下午幼儿园和小学放学时间,村口聚集了不少骑电动车接送孩子的家长。由于村内道路较窄且错综复杂,体积小且行动便捷的电动车成了城中村居民的代步首选,路边停放了不少电动车。记者观察,未佩戴头盔、未上号牌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和磡村内外有部分电动车未上号牌(央广网发 见习记者 陈思源 摄)
记者走访发现,城中村的电动车充电桩数量非常少且缺少标识,位置较为隐蔽。记者只在一栋居民楼楼下发现一排充电桩,8个充电桩并未被完全使用,与之相对应的则是较为常见的一楼住户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部分一楼住户会将电动车充电插头连接室内电源,甚至有些直接在室外墙体上设置插排,方便电动车充电。
和磡村内的电动车充电桩(央广网发 见习记者 陈思源 摄)
部分住户私接电线未电动车充电(央广网发 见习记者 陈思源 摄)
据悉,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不仅对违规行为做出了详细的约束,同时对目前存在的配套设施不齐全等问题也提出了应对措施。规定要求落实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项目,要求建设单位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对既有建筑场所,要求其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设置或者改造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要求区人民政府为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既有建筑场所,优先就近规划公共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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