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 08:18:44 来源: 爱一说车 点击:17
肇事后发现车右侧后视镜不见了,龚某买来一个比左侧小一些的后视镜安上。
“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郧西男子龚某算是真正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今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廿五),龚某酒后驾驶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将一名78岁的老人撞倒后逃逸。
事发后,他将车藏起来,想着警察肯定不会找到他,没想到正月十五刚过,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民警就找到了他。
集市车祸
1月16日,离农历新年只有5天。在郧西县观音镇集镇上,来来往往的村民都在置办年货,十分热闹。78岁的万寿寺村村民王大爷肩扛一大袋置办好的年货,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格外显眼。
中午12时,也是人流最多的时段,王大爷扛着年货准备回家。然而,行至观音镇邮政储蓄银行门前路段时,突然迎面驶来一辆三轮车,直接将他挂倒在地。
王大爷倒地后,脑袋被重重磕在路牙上,两颗门牙被磕掉,头也磕破了,鲜血流得满脸都是。然而,肇事三轮车司机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直接逃离现场。
在附近购物的群众看到倒地的王大爷后,当即报警。
大海捞针
郧西观音派出所民警最先赶到现场。询问王大爷的伤情和简要案发经过后,民警立即将王大爷送到郧西县人民医院救治,并第一时间通知其家人。
由于涉嫌交通肇事逃逸,郧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也赶到了案发现场,和派出所民警一起对案件开展侦破工作。
在案发现场,民警进行了仔细勘察,没有发现肇事车辆的任何遗留物。加上案发地点在乡村集镇路段,道路设施条件一般,公共视频系统覆盖有限,无法获得最直观的证据。
民警只得通过走访附近群众来获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但由于事发突然,很多群众并没有看清楚,只能向民警反映,肇事车辆是一辆红色无牌三轮车。
在郧西县农村,三轮车是很多村民的主要交通工具,一来可以代步,二来可以拉货。办案民警仔细搜罗了一下,仅观音镇境内就有百余辆类似的红色三轮车,再加上周边乡镇,类似的车有好几百辆。
寻找红色三轮车的工作,虽如大海捞针一般,但办案民警还是决定一辆一辆进行走访。
柳暗花明
一组民警在对红色电动三轮车走访的同时,另一组民警通过调取沿路的公共视频和社会监控,力争用最短时间梳理出嫌疑车辆的轨迹。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段社会监控视频中,民警发现嫌疑车辆右边一侧后视镜有异常:案发前右侧后视镜完好,案发后右侧后视镜却不见了。
缺失的后视镜,成为民警寻找嫌疑车辆的主攻方向。通过这一特征,民警又从其他沿路的多处公共视频和社会监控中,找到了这辆嫌疑车的身影。通过比对,民警最终明确肇事车辆为一辆“大汉源”牌无号牌红色电动三轮车,车前挡风玻璃上,还贴着“高端品质、匠心制造”的广告牌。
为了尽快破案,民警在加大对嫌疑车辆排查的同时,还将嫌疑车辆的情况制作成《协查函》,在观音集镇辖区公路沿线村庄及马安集镇、306省道观大线公路沿线村庄进行广泛张贴,联合相邻乡镇派出所、乡村路长、村委会干部全面摸排。
意外发现
因观音镇属于口子镇,辖区区域面积大,同类型车辆较多,而且无号牌、车厢封闭严密,加之临近春节,民警多次摸排走访都没有收获。
王大爷因右侧前肋骨骨折、脑颅损伤一直住在医院,过年也没能回家,而且医疗费用达数万元。看着伤者家属无助的眼神,办案民警倍感压力,主动放弃春节休息,加大对嫌疑车辆的摸排和查找工作。
但苦于车辆无号牌,排查地区又地处大山深处,一时间案件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
2月6日,元宵节刚过,从观音镇传来的一则消息让办案民警喜出望外。
当日上午11时许,观音镇乡级路长邓某在观马路观音村村委会门前路段劝导交通违法时,发现一辆“大汉源”牌无号牌红色电动三轮车有些奇怪,两个后视镜大小不一。
同一辆车,后视镜怎么会不一样?这一反常现象立即引起邓某的注意。他仔细一想,这辆车与交警大队年前发布的《协查函》所通缉的车辆非常相似。邓某当即将此情况向观音派出所民警反馈,民警立即到现场将人、车控制。
一小时后,在观音派出所,红色电动三轮车司机龚某承认了他1月16日撞伤他人逃逸的事实。
惹祸的酒
52岁的龚某是观音镇佛洞村人,1月15日晚,他因为去朋友家奔丧,一宿没睡觉,还喝了不少酒。
第二天上午10点多,还是一身酒气的龚某接到妻子的电话,让他去观音集镇买点菜籽油。龚某在酒还没醒的情况下,驾驶这辆电动三轮车前往观音集镇。
12时9分,龚某驾车行至观音集镇邮政储蓄银行门前路段时,车辆右侧后视镜将对向行走的王大爷挂倒在地。当时酒还没醒,又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他驾车逃离至黄土梁村一朋友家。在这里躲藏一个多小时后,他驾车回自己家。
回家途中,龚某发现车右侧后视镜不见了,便想买一个后视镜安上,可是配不到一模一样的,只能买来一个小一点的凑合。2月6日,龚某想着警察一直没有找他,便骑车准备外出,不料被路长邓某发现异常。
到案后,龚某表示愿意赔偿王大爷的治疗费用和其他损失。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文、图/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李茂康)
办案民警说
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柯强:案件中,嫌疑人龚某抱着临近春节路上警力少、农村监控少、岔路多的侥幸心理,在案发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选择逃之夭夭。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龚某肇事逃逸,法理不容。为了您和他人安全,切勿以身试法。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常年在道路上行驶,交通事故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因为总有人在面对复杂通行环境时作出错误的判断。对于发生事故的当事人来说,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时报警等待交警处理,一旦抱有侥幸心理想一逃了之,最后不仅无处可逃,还会因逃逸罪加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