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4 10:08:31 来源: 爱一说车 点击:24
近日,长城汽车一技术员涉嫌受贿48万元案件处理情况公布,两名行贿者被判有期徒刑,而长城汽车技术员则被另案处理。
3月1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案件的判决书;被告人杜某,男,1986年12月出生,江苏省昆山艾丰塑料材料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卓某,男,1984年9月出生,江苏省昆山艾丰塑料材料有限公司股东、监事。因涉嫌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2017年6月由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执行逮捕。
经莲池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7年期间,昆山艾丰塑料材料有限公司为取得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高浓度黑色母销售业务,并谋求该公司内外饰事业部技术员范某(被另案处理)向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其公司产品,以达到排挤竞争对手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先后多次通过被告人杜某、卓某给予范某“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80500元。
被告人杜某、卓某当庭自愿认罪。法院认为被告人均应按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判决如下:被告人杜某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卓某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人民币3万元。
而涉嫌受贿的长城汽车员工范某被另案处理。
长城汽车,一家大本营在河北保定的民营车企,依靠皮卡起家,以SUV为主导,已经连续10余年创造高增长和盈利的业绩,是中国自主品牌阵营中最有影响力的车企之一。企业管理严苛是长城汽车或者说是董事长魏建军的一大标签,严厉罚款和狠抓内部腐败之风被业内称之为“军事化管理”。
不久前,因2017年长城汽车总销量未能完成125万辆目标,董事长魏建军及总裁王凤英率先做出表率,分别自罚年薪300万元和200万元,以此方式主动承担管理责任。长城汽车员工收受贿赂,将是长城汽车公司引以为戒的案例之一。
作者:汽车行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