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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运通汽车集团欺诈(女子买到疑似事故车,最新后续:一审判4S店非欺诈,退50%车价款)

2024-06-02 10:42:38 来源: 爱一说车 点击:4

高高兴兴地去4S店买一辆新车,最后却发现是维修过的车,相信每一个遇到这种事情的人都是会很生气的。

不幸的是,江西的王女士也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女子买到疑似事故车,最新后续:一审判4S店非欺诈,退50%车价款

现实生活中以隐瞒维修事实出售新车的纠纷屡见不鲜,一旦东窗事发,汽车销售公司往往否认自己是欺诈销售,车主维权难度大。

如果汽车经销商隐瞒维修事实出售新车,算欺诈吗?要“退一赔三”吗?

而法院根据不同的事实情况往往也会有不同的判决结果。

河南正商律师事务所王丽律师在2018年分享过消费者诉讼请求“退一赔三”成功的案例。

2016年,邓某购买了一辆新车,一个月后偶然发现买的新车在售出前维修过保险杠,邓某一怒之下将销售公司诉讼至法院。

一审采信了销售公司售前维修的说辞,认为具有一定合理性,判定销售公司不构成欺诈。

邓某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上海一中院,二审判决“退一赔三”。

女子买到疑似事故车,最新后续:一审判4S店非欺诈,退50%车价款

那么江西的王女士诉求“退一赔三”又会成功吗?

王女士于2024年1月发现两年前购买的新车被维修过,后与4S店交涉未果,情绪失控从4S店总经理二楼办公室跳下受伤,这一事件曾由各大媒体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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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一事件后续又如何了呢?

据大风新闻2024年5月11日追踪报道,王女士受伤住院后,双方仍未能协商达成一致。

2024年4月初,王女士将新运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别克4S店起诉至法院,提出由4S店“退一赔三”、返还购置税及承担前期鉴定费的诉讼请求。

该案于4月23日开庭审理,4S店承认卖给王女士的车辆因刮台风,仓库墙壁脱落导致外观受损,经过维修后出售给了王女士。

5月8日,一审法院判定:4S店不构成欺诈,但4S店需承担违约责任退50%车款即90900元*50%=45450元,承担前期鉴定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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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向原告隐瞒了车辆维修过,即全车多处钣金、引擎盖更换的事实,但对车辆外观无实质影响,也不影响车辆的整体安全性能及使用功能。

不属于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情形,亦不属于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情形,不符合欺诈消费者行为,故不认定为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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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还认为,《汽车买卖合同》未注明上《车辆告知书》是合同附件,也未注明是维修过的车,且《车辆告知书》上的维修过的商品车并未写明具体维修情况。

故认定为被告向原告隐瞒车辆存在全车多处钣金、引擎盖更换的事实,属于向原告交付了有质量瑕疵的车辆。

鉴于原告一直使用该车辆至今,车辆更换、退货已不可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由被告承担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法院判定酌情以原购车价款的50%作为被告对原告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但法院不支持由4S店“假一赔三”,不支持返还购置税,但支持前期鉴定费400元由4S店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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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原告王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表示,不服法院判决,认为判决不合理,准备上诉。

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事件经过:

据原告王女士称,王女士于2022年10月11日在九江新运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别克4S店按揭购买了一辆别克威朗PRO乐享版小轿车,总价款90900元。

在王女士准备开车离开时,4S店工作人员拿出两张纸让王女士签字后才能离开,未告具体内容,只给王女士看了第二页,王女士并不知道纸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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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王女士打算卖掉这辆车,却被二手车行工作人员检测说该车出过事故,存在大修的情况。

王女士感到非常诧异,因为在她使用过程中非常爱惜车辆,连刮蹭都没有过。

王女士遂向4S店工作人员核实,4S店工作人员予以了否认。

于是王女士请专业机构鉴定,报告显示:全车多处钣金,包括左前叶子板,右前叶子板,前后门,右后门,尾盖,车顶;引擎盖更换。

至此4S店工作人员改口说确实存在更换零部件的事实且已经告知了王女士,并拿出了王女士签过的交车验收服务单和车辆状况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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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认为该车多处维修,很可能出过交通事故,4S店却将车辆销售给她,于是王女士多次找到4S店交涉。

通常4S店觉得起诉流程复杂、时间长,会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认为很多消费者往往不会选择起诉,最后会降低诉求,或者不了了之。

所以新运通别克4S店态度强硬,让王女士去法律起诉。

2024年1月17日,在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再次与4S店交涉,过程中发生争执,导致王女士情绪激动,从总经理二楼办公室的窗户跳下受伤。

网友观点

很多网友支持“退一赔三”,认为新运通出售给王女士维修过的车应该认定为欺诈,不影响车辆使用并不能成为其逃脱欺诈行为的理由。既然认定隐瞒了维修事实真相,会导致购买人作出错误判断的行为,这个错误判断包括购买人作出购买决定,而且是最关键的决定,那就构成欺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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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比较消极,认为“退一赔三”难度大。

当然,网友看法并不能代表法律,我们要充分尊重法律,最终是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写在最后

当我们的消费权益受到了侵犯,在维护自己权益的过程中,一定要理性,切莫冲动。

法律是公正的,一定要相信法律,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王女士一家不服一审判决,准备上诉,也让我们静待最后的判决结果。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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