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6 15:27:22 来源: 爱一说车 点击:8
来源:邯郸日报-邯郸新闻网
抓紧来领钱了
肥乡区国三及以下
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淘汰补贴方案出台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发挥资金补贴引导作用,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邯郸市肥乡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财政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特此公告:
一、补贴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邯郸市注册登记,并在2020年4月28日(含)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20]47号)文件印发后,经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拆解报废并开具回收证明的,符合条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给予适当补贴。
二、补贴申领条件
一申请淘汰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邯郸市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不包含“五类车”即:查封、扣押、盗抢、抵押、质押);
2.具备提前淘汰条件,且非灭失或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
3.车辆不缺失机动车五大总成;
4.经商务部门认可取得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5.取得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6.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交回《道路运输证》原件,《道路运输证》丢失的,由核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二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贴
1.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含)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保部令〔2013〕第12号);
2.机动车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和经费来源为“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
3.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
4.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5.车主或车辆所有人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6.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三、补贴办理时间和地点
“一站式”联合服务窗口设在
区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三楼
补贴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17:00
联系电话:
0310-8566665
四、补贴资金标准
单位:万元
邯郸市肥乡区交通运输局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肥乡区分局
邯郸市肥乡区行政审批局
邯郸市肥乡区财政局
邯郸市肥乡区商务局
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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