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乡林业局美女(「通报」伊春市纪委监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防止“四风”反弹,严防党员干部“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伊春市纪委监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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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区政府副区长刘兆华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12月30日下午,刘兆华驾驶友好区政府定向公务用车(黑FA3292)到乌马河区某饭店参加同学聚餐,被伊春市纪委检查组当场发现。2018年2月,刘兆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上甘岭林业局红山经营所副所长闫平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12月30日,闫平驾驶单位公车到伊春区,将女儿接到上甘岭区家中,2018年1月1日又驾驶公车将女儿送回至伊春区。2018年1月,闫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新青区卫计局局长李春莉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在已领取车补情况下,李春莉违规乘坐单位公车上下班通勤,并于2018年1月9日晚乘坐公车到新青区某饭店参加亲属聚餐。2018年1月,李春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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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司机谷景峰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5月29日,谷景峰驾驶单位公车拉载亲属到带岭区参加葬礼。2017年7月,谷景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带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马文革因监督管理不力被问责,受到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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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岔区民政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杨建国违规操办孩子“满月酒”问题。
2017年10月14日,杨建国在南岔区某酒店为孩子办“满月酒”,共设酒席6桌,宴请同事、同学及朋友等60人并收受礼金。事后,杨建国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退回收受礼金。2017年11月,杨建国被诫勉谈话,并被伊春市民政局在系统内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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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岔区联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刘智峰违规发放津贴问题。
2016年1月至12月,刘智峰以工作量大幅增加为由,违规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周敏芝和工作人员刘成每人每月发放100-200元不等的津贴,共计3600元。2017年10月,刘智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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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乡林业局小白林场副场长李全义违反公务接待规定问题。
2017年2月13日,李全义违反朗乡林业局关于公务接待一律在单位食堂就餐和不准饮酒的规定,违规安排朗乡林业局森林抚育验收检查组到饭店就餐并饮酒。餐后,李全义酒后驾车并发生交通事故,被法院判处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2017年10月,李全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小白林场党总支书记董万会、场长张德玉因监管不力被问责,受到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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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乡林业局林产工业科科长鞠海涛大操大办丧事问题。
2017年8月30日,鞠海涛在操办岳父丧事过程中,违反伊春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严格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超标准使用车辆44台,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0月,鞠海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